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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届大学本(专)科毕业生报到须知 时间:2010/8/7 阅读:13306 次

毕业生到西安市区的非国有单位、实行人事代理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,通过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就业协议书的,毕业后可直接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报到及人事代理手续。符合落户条件的毕业生,可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为办理《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》(以下简称<准入证>)的申领及落户手续。

一、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报到程序:

1、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(含西安市生源和非西安市生源),省内院校毕业生持报到证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卡、《准入证》

2、省外院校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持报到证、户口迁移证、就业协议书(改派的请提供接收函一份)。

二、专科毕业生报到程序

1、西安市生源专科毕业生持报到证、户口迁移证、就业协议书前来办理报到手续。

2、非西安市生源的大专毕业生,先持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托管及人事代理手续,符合迁入市区人员准入政策的,另提供毕业证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三年期限以上《劳动合同》、用人单位《营业执照》或《法人登记表》、《税务登记证》、《社会保险证》(核原件留复印件)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被申请人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》的原件(养老保险个人台帐需提供缴纳三个月以上的)、就业协议书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等材料到西安市发改委领取《准入证》后,前来我中心办理落户手续。

落户说明:

1、提交落户材料齐全,在西安市无固定住所,可将户籍落人才中心集体户,由人才中心统一办理。

2、在西安市有自有住房可落居民户: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、准入证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卡、居民户口本(系毕业生直系亲属)及省人才中心开具的落户介绍信,到居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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